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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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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体验

孕妇在怀孕早期过量飞行时应小心高空缺氧,应避免提取重物。建议在您计划旅行前,咨询您的产科医生。乘机时,请您将安全带系在大腿根部位置。川航将尽可能将您安排在便于乘务员照料的座位上(除出口座位外)。
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作一般旅客运输;
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足36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
1. 旅客姓名、年龄;
2. 预产期证明;
3. 病情及诊断结果;
4. 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5.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孕妇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有县、市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医疗单位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怀孕超过36周(含)的孕妇,不予接受运输。
乘机须知
出生14日未满2周岁的婴儿乘坐飞机时应有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旅客陪伴同行。
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对于出生不足14天的婴儿我们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建议您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每名成年旅客可带两名婴儿(其中一名可享受婴儿票价,另一名需购买儿童客票并单独占用座位),或一名婴儿和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或两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
载运数量要求
为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航局颁布的各机型旅客载运数量安全规定,每类机型每条航线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载运标准。为确保您和您的孩子顺利出行,请您在订座或购票的同时,向客票销售人员提出婴儿乘机的需求,我们确认符合该航班婴儿载运数量标准后,为您及您所携带的婴儿同时填开客票,以免您单独购买成人客票后再携带婴儿抵达机场,因超出所搭乘航班婴儿载运数量标准而造成变更行程情况的发生。
适用票价
乘机当日未满两周岁的婴儿乘机,可按成人正常票价的10%购买婴儿客票,不单独占用座位。如您需要让您的婴儿单独占用座位,请您购买儿童票价客票。乘机当日已满两周岁的旅客必须单独占用一个座位,并购买儿童票价客票。
婴儿摇篮
我们仅限在A330执行的国际长航线(飞行时间超过6小时)上免费提供该项特殊服务。
您选乘的航班婴儿摇篮是有数量限制的,如果您需求婴儿摇篮,请至少提前24小时,在购票时预先提出申请,经我们安排后方可承运。
婴儿摇篮适用于年龄在一周岁以下,身长不超过70厘米,体重不超过24磅/11千克的婴儿。
乘机须知
如您的孩子年龄已满5周岁未满12周岁且计划独自乘机旅行,我们可为您提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为确保无成人陪伴儿童安全、顺利乘机,年满5周岁未满12周岁单独旅行的儿童必须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相关手续后,我们方可接受运输。
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对于年龄在5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的儿童我们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川航只接受直达航班的无成人陪伴儿童运输。
其他注意事项
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乘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
由于承运人对无成人陪伴儿童负有责任并需提供特殊服务和照顾,对同一航班的其他旅客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每一航班运送的无成人陪伴儿童数量应有一定的限制,如您需要此项服务,须在运输的始发站预先向川航直属售票部门提出,经我们确认后方可承运。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川航提供在航班到达站安排的接送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年长旅客乘机
乘机须知
对于年长旅客来说,请您在旅行前尽可能做好充分准备,如预留足够办理乘机登记手续的时间、了解旅程的具体行程、检查身体的健康情况或向医生咨询出行的注意事项。
对于患有长期疾病的旅客,请向医生咨询是否适合出行,并询问您的医生您需携带的药品数量和类别。
对于行动不便的旅客,我们可提供免费的轮椅供您使用。我们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身体情况为您提供相应的轮椅服务。
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超过70周岁且行动不便,甚至必须借助设备才能乘机的旅客,可作为特殊旅客处理,给予特殊服务。
对于在空中需要特殊照顾和陪护,但行动方便,不需要借助轮椅或担架的特殊老年旅客,可以参照无人陪伴儿童的运输程序予以承运,但应与无人陪伴儿童合并计数,在每个航班承运数量上满足公司各机型无人陪伴儿童数量限制。
对于仅需要地面接送,而在客舱中不需要特殊照顾和陪护的特殊老年旅客,其承运数量不受限制。
二、地面轮椅
我们在每个机场都配备了轮椅,供您在航站楼内使用。如您需要此项服务,请您在购票时预先提出申请。
三、机上轮椅
我们在部分航班上为无法行走的旅客提供机上轮椅, 每个航班的每一航段限承运两名申请机上轮椅的旅客,如您需要此项服务,请您在购票时预先提出申请。
一、担架旅客
在飞机起飞至降落整个航行过程中,如果您无法以直立姿势坐于座位上,您可以向我们提出担架服务的申请。
乘机须知
如您需要预订担架服务,请在以下申请时限内向我们的航班始发地直属售票部门提出申请,经我们安排后方可承运:
1. 国内航班不得迟于航班起飞前 48 小时提出。
2. 国际(地区)航班不得迟于航班起飞前72小时提出。
为了确保您在旅途中的安全,担架旅客必须至少由一名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旅行。经医生证明,病人在旅行途中不需要医务护理时,也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员陪同旅行。
川航只接受直达航班的担架旅客,且每个航班只能收运一名担架旅客。
国内航班请您最迟于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两个半小时,国际、地区航班三个半小时到达候机楼办理乘机手续。
诊断书
担架旅客要求乘机,须有医生认可,同时交验一式三份的“诊断书”:“诊断书”需由县、市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医疗单位填写旅客的病情及诊断结果以及是否适应乘机等注意事项,并经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
“诊断书”在航班起飞前96小时以内填开的方为有效,病情严重的旅客,则应该备有航班起飞前48小时之内填开的“诊断书”(国际、地区航班为72小时)。
适用票价
担架旅客的票价,由担架旅客的个人票价和担架附加票价两部分组成:
1. 个人票价
已持有该航班客票的旅客,不再加收额外费用;无该航班客票的旅客,按成人单程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收取,不得使用优惠票价或折扣票价(儿童折扣除外)。
2. 担架附加票价
不论安放担架需占用的座位数数额多少,均按下列办法计收:
对旅客使用担架的航段,另加收八个座位单程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即在一张票上按八倍单程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出票,免收各项税费,不得使用优惠票价或折扣票价,但儿童折扣除外)。
每一陪伴人员,根据实际乘坐的座位等级适用票价计收;
担架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实际座位等级的9倍,陪伴人员的免费行李额则按所付票价的座位等级计算;
联系医院、救护车以及其他地面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担架旅客自行承担;
上述票价计算办法仅适用于本公司承运的航班,担架旅客如乘坐其他航空公司飞机或旅客的航程中包括有与其他承运人联运的航段时,应按有关承运人的规定计收。
如旅客取消旅行,担架附加票价全退。
免费行李额
担架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180公斤,陪伴人员的免费行李额则按所付票价的座位等级计算。
二、视力或听力障碍旅客
为确保您出行顺利,我们可为单独旅行的双目失明及因双耳听力缺陷不能说话的旅客免费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协助服务。
乘机须知
无成人陪伴的盲人旅客必须自己能够走动,有照料自己的能力,在进食时,不需要他人的帮助。
每位盲人/聋哑旅客,如至少有一位健康的成人陪伴同行,可按普通旅客接受运输。
已满16周岁的聋哑旅客(无其他身体残疾,且在空中不需要特别照顾)可按一般普通旅客接收。
其他注意事项
无人陪伴的盲人旅客,在始发站应由照料人陪同到乘机地点,在到达站,应有照料人在下机地点迎接。
需携带导盲犬的旅客,请您在订票时咨询川航直属售票部门或95378。
三、伤病旅客及智力或精神障碍旅客
乘机须知
伤病旅客如需乘机出行,请提前告知我们的直属售票部门,并请在购票及乘机时向我们出示由县、市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书,“诊断证明书”在航班起飞前4天内填开的方为有效,病情严重的旅客,则应具备飞机起飞前2天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
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智力或精神障碍旅客在乘机时须有已满18周岁(含)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旅客陪伴同行。
其他注意事项
川航原则上不承运精神病旅客。如确需承运,应在购票时提出。旅客须出具专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情证明,确保证明其无危险和攻击性;同时精神病旅客及其随行人员必须做出在乘机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的书面声明后方可承运。
精神病旅客必须至少有两名(含)以上身强力壮的成人陪同,以便在飞行中能有效地控制病人;如病人在起飞前须服用镇静剂,则航程必须在镇静剂作用有效期内完成。
每个航班的每一航段中载运精神病人旅客的数量不得超过3名。